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,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,保证化妆品安全质量,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于2021年7月26日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,现已公布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、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建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,承担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,督促入场化妆品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,每年或者展销会期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化妆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。
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,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,保证化妆品安全质量,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于2021年7月26日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,现已公布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、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建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,承担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,督促入场化妆品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,每年或者展销会期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化妆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。